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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上說臺北市民個人收入5萬以下就是收入後段班的
嗯.....中低收入戶
好險我不是
我姐也不是
可是呢
如果是
如果以家庭來說
年收入要148萬才能進前50%
我算了一下
如果加年終(好像都是一個月的樣子)再加一些績效分紅
三節禮金之類拉拉雜雜
才勉強過關
(近150萬門檻其實蠻高的  又不是每個人家裡都出一堆醫生律師   一個人年薪150萬很屌了)
我們都沒有投資
所以都是領死薪水的被剝削勞工
有個人收入在前段班然後家庭總收入算中低收入的八卦嗎?
4個人的家庭有一半的人是有收入者而且在前50%
要不是加上年終或獎金才勉強過半
我真不懂那148萬是怎麼算出來的
就是叫大家都要去投資就對了

幹 看到有錢人就有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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